1.质量要求:产品质量以企业标准或样品标准为准,不以需方使用方法或技术要求为依据,需方因使用方法不当或技术原因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则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收到产品后必须严格按照产品特性对货物进行保存,如需方保存不当造成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则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收货后必须十天内对产品进行质量认证,如有质量问题,务必提供产品质量问题的书面证明。收货后十天内未对产品进行质量认证则视作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使用需知:鉴于化学品的特殊性,供方仅对未使用之前的产品质量负责,对化学品的应用不负有任何直接与间接的责任。需方应对化学品进行合法使用,并对化学品应用及其结果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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